很多准父母对B超检查都存在一个认识误区,认为B超检查对胎儿没有太大影响,可以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,有很多益处,所以越多越好,但真的是这样吗?孕期B超检查一般做多少次为宜?
专家表示,“b超检查的次数没有明确定义,但主要由医生根据临床需要来决定。正常情况下,建议孕妇在妊娠期间进行四次b超检查,以便充分观察胎儿在妊娠期间的生长发育。
怀孕早期第一次做。停经后6周和停经前12周,除常规妇科检查外,还应进行B超检查以确定宫内妊娠是否正常。
例如,在子宫腔内不能检测到怀孕的迹象,但是在子宫腔外可以检测到异常的肿块。结合其他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,可能是宫外孕。因此,一般主张在妊娠早期进行b超检查,以确定妊娠是正常的还是双胞胎等。
怀孕中期的第二次。怀孕20-22周左右,需要进行第二次b超检查,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的总体情况。此时,可以显示胎儿的整体和内部结构,从而可以诊断胎儿畸形,尤其是神经管畸形。如无脑儿、脊柱裂、明显脑积水、脑膜膨出等。一些内脏畸形也可以诊断,如内脏外翻、内脏肿胀、胸腹水、巨大膀胱、肾积水、多囊肾、胃肠闭锁、四肢短小和连体畸形。寄生胎、无心头畸型等。而彩色b超还能确诊心血管及大血管畸形。
权威专家表示,要是胎宝宝出現畸型,这时中断怀孕 (需依据产科医生提议及有关政策),是较为适合的。
在28 -32周内做第三次。在妊娠28-32周期间,通过测量胎儿的头径和骨骼来估计胎儿的体重,并确定胎儿的位置,从而预测孕妇是否能自然分娩,主要起到调整胎儿位置的作用。
怀孕后期第四次。38周后,在预期分娩日期之前,第四次b超可确认羊水量和胎盘功能,以及胎儿是否有脐带环绕颈部。如果出现羊水过少、胎盘钙化和脐带绕颈,有必要结合临床实践考虑是否继续妊娠。
专家强调,b超的主要功能是降低围产期新生儿死亡率,确保良好的产前和产后护理,每个孕妇都应该科学地对待b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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